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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晚報╱記者王彩鸝╱台北報導】

高中職生103學年度開始,若學分數逾二分之一不及格「重讀」 (留級),將改為自願,不再強迫重讀,目前就讀高一至高三的學生都適用。

配合十二年國教,教育部修訂頒布「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對學生各學年度逾二分之一學分數不及格時「應重讀」,改為「得重讀」,今年8月1日起實施。

教育部次長林淑真表示,重讀不採強制性,主要是讓學生有更多彈性選擇;雖然不必留級,但仍要補休學分,及格學分數未達畢業門檻,只能拿修業證明,拿不到畢業證書。

對這項規定,高中校長看法紛歧。台中二中校長何富財認為,重讀由強制改為自願,符合民主和人權的精神;台北市中正高中校長簡菲莉則擔憂,「最後的籌碼都沒有了」,如果規定學分數二一須重讀,學生的讀書態度會認真一點,不及格也能畢業、拿同等學力證明也能進大學,在大學率取率幾乎達百分之百時,未來大學生的品質恐怕會受影響。

台北市華江高中校長陳今珍說,她會提醒學生,雖然沒有高中畢業證書也能進大學,但萬一大學沒念畢業,最高學歷證明將只有國中畢業證書,是否要冒如此大的風險,最好要評估清楚。

教育部統計,近年高中職生因學業成績未達標準重讀人數逐年攀升,102學年度共有2178名高中職生重讀,比97年度增一倍多。

簡菲莉指出,每年約有一成學生需要重補修,現在學生可以選擇重讀或重修,將會造成重補修人數增加,過去高中都利用暑假開重補修學分班,現在可能連周休假日都要開班才能應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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