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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林志成╱台北報導】
今年大學指考英文科作文要考生描述學會一件事或教別人學會一件事的經驗,閱卷召集人、台師大英語系教授陳秋蘭昨說,大部分考生都能依題意發揮,譬如描述教別人學習游泳、騎單車的經驗,但不少人將teach(教)的過去式誤寫成「teached」,要扣分。
大考中心請了108位大學教授擔任英文科閱卷委員,在批閱了3000份來自不同地區的答案卷後,訂出了統一的評分標準。
英文科非選擇題「中譯英」是關於台灣便利商店的密集度及便利性,有2題,每題4分。陳秋蘭說,原則上每個錯誤扣0.5分,字數明顯不足或未依提示分二段的則扣總分1分。
陳秋蘭表示,「中譯英」題目使用的都是高中常用的字彙,中等程度以上的考生,如果能使用正確句型並注意用字、拼字,應能得到理想分數。
「中譯英」常發生的錯誤是,便利商店應為「convenience store」,很多考生誤譯為「convenient store」;「網路訂購之商品」應譯為goods ordered online。
作文方面,陳秋蘭指出,很多考生寫教別人或學習不同技能(如游泳、騎單車、樂器)的經驗,也有人描述從別人身上領悟到的感想,大部分考生都能依題意發揮,內容生動且真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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